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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
于病害發(fā)生初期,用本品對水稀釋1500-2000倍均勻噴霧,并視病情、氣候,每隔10-20天重噴*。
-注意事項
本品不可與銅制劑混合使用。病害重大或雨水多時噴藥間隔宜短,否則宜長。如誤用引起中毒,應(yīng)立即到醫(yī)院診治。收獲前15天停止用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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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備案號:浙B2-20110002-1
浙公網(wǎng)安備 33010902000063號